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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电话(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单招成绩)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有能源与动力学院、建筑与水利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交通运输学院、现代服务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教育艺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城市建设与管理学院等学院,以下是具体名单一览表,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为准。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Bingtuan Xingxin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ollege)是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始建于1980年,是一所集高职教育、培训为一体的多层次、多学科、多形式办学的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

  2014年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批准升格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4月28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揭牌成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有化工安全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热能动力工程技术、发电运行技术、风景园林设计、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设工程管理、建设工程监理、市政工程技术、智慧水利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等专业,以下是具体名单一览表,供大家参考,由于专业设置可能会变动,正式填报时需要以学校最新公布的数据为准。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Bingtuan Xingxin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ollege)是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始建于1980年,是一所集高职教育、培训为一体的多层次、多学科、多形式办学的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

  2014年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批准升格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4月28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揭牌成立。

  202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本网为大家整理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官方公布为准: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Bingtuan Xingxin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ollege)是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始建于1980年,是一所集高职教育、培训为一体的多层次、多学科、多形式办学的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

  2014年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批准升格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4月28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揭牌成立。

  2021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始建于1980年,是一所集中高职教育、培训为一体的多层次、多学科、多形式办学的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占地面积1700亩,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建有校内外实训、实验基地92个,其中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7个。实训设备价值9000多万元,实验实训设备齐全率达到95%。

  学院现有教师454人,教授10人,副教授职称172人,讲师234人,“双师型”教师比例占70%以上,建立4个国家级“名师技能工作室”,3个兵团级“名师工作室”,2人分别获“中国技工院校优秀教师”、“中国首届职业院校教学名师”称号,享受国务院高技能人才特殊津贴1人,兵团突出贡献专家1人。

  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1680余人,下设交通运输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建筑与水利学院、城市建设管理学院、现代服务学院、能源与动力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教育艺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思政部以及兵团国家第八职业鉴定所。学院目前开设有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财务管理2个联合培养应用型本科专业,以及学前教育、护理、大数据与财务管理、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工程造价、数字媒体应用技术、烹调工艺与营养、电气自动化技术等31个高职专业。

  2006年以来,学院参加兵团、自治区和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共获得498个奖项(含集体奖),其中国家级技能竞赛274个奖项。连续多年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新疆区预选赛中获得团体第一名,其中共获得63个一等奖、45个二等奖、72个三等奖,学院还多次承办了兵团职业技能竞赛。学院参加历届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4个专业共6次入围全国集训,2018年被批准为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空调制冷项目国家集训基地。

  学院先后被国家授予“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100所德育示范教育基地”、“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人才培养优秀贡献奖”、“第一批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也是兵团大中专毕业生培训基地、兵团交通培训中心、兵团安全培训中心、兵团供销合作社培训中心、兵团工会、团委培训基地、兵团级骨干教师培训基地,“兵团女职工培训示范学校”,学院与北京交通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建立了校外学习中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招生专业6个,招生计划240人,具体专业计划明细如下表:

  (3)应历届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初中毕业满三年以上)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幼儿教师、企业员工和连队(村)“两委”班子等群体。

  (4)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1.网上报名:考生登录“新疆招生网高职扩招报名考务系统”(网址),报名同时须填报志愿,每名考生限报一所院校一个专业。

  2.打印报名信息表、资格审核:网上报名完后,考生自行下载打印系统生成的报名信息确认登记表(一式三份)。考生依据自己的身份类别,持三份报名信息登记表到有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并盖章。

  3.现场缴费确认: 11月5日—11月6日,考生持已审核盖章的报名信息表,有效身份证等到各地州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缴费。

  考生应对本人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失误导致错报、漏报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只完成网上报名而未进行资格审核和现场确认缴费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

  1.应历届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初中毕业满三年以上)毕业生、幼儿教师,须到毕业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州、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在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缴费。

  2.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和连队(村)“两委”班子等群体通过相关部门资格审查后,须到户口所在地(或现就业地)地、州、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缴费。

  1.对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采用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的方式,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对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幼儿教师、企业职工和连队(村)“两委”班子等群体,免予文化素质考试,以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为录取依据。

  1.学校在招生计划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60分者,可不予录取。分数相同情况下优先招录具有职业资格证书或行业(企业)等级证书考生。

  扩招专项录取人员入学后,基本学制为3年,弹性学制学生在3~6年内总学分达到毕业要求最低学分即可毕业。毕业时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学制三年。

  2022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第一条为规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有关高校招生的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七条学院概况: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始建于1980年,是一所集中高职教育、职业培训为一体的多层次、多学科、多形式办学的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占地1134亩,总建筑面积30.2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工486人,其中副教授以上职称72人,讲师283人,“双师型”教师比例占80%以上,建立4个国家级“名师技能工作室”,3个兵团级“名师工作室”,学院2名教师享受国务院高技能人才特殊津贴,1名教师为兵团突出贡献专家。2018年9月获国家人社部批准,授予世界技能大赛《制冷与空调》项目中国集训基地。校内外实训、实验基地92个,其中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7个。实训设备价值9000多万元,实验实训设备齐全率达到95%。

  2006年以来,学院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大赛共获得各类奖项498个,其中国家级技能竞赛274个。学院先后获得“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100所德育示范教育基地” “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人才培养优秀贡献奖”“第一批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等荣誉,也是兵团大中专毕业生培训基地、兵团交通培训中心、兵团安全培训中心、兵团供销合作社培训中心、兵团工会、团委培训基地、兵团级骨干教师培训基地,“兵团女职工培训示范学校”。

  伴随着新疆及兵团经济的新腾飞,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将抢抓机遇,坚持精细化管理、内涵式发展的办学方针,不断增强学院的社会服务能力,全面实施强院战略,大力加强重点专业建设、精品课程建设、优秀教学团队建设、基础能力建设,紧紧围绕新疆工作总目标和兵团特殊职责使命,把学院建成全国知名的、特色鲜明的高职院校。

  第八条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院领导任组长,下设招生工作领导办公室。

  (一)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以及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或实施细则;

  第九条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条学院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列,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院按照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按相关规定作退档处理。

  普通类、单列类(选考英语)考生在平行志愿投档时,统考科目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文科综合、数学、英语;理工类:数学、理科综合、语文、英语。

  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在平行志愿投档时,统考科目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文科综合、数学、民族语文;理工类:数学、理科综合、语文、民族语文。

  三校高职考生在平行志愿投档时,统考科目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语文、数学、政治理论。

  第十一条单独招生、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的录取,分别按照新疆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职(专科)专科单独招生考试章程、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考试章程中相关要求执行。

  第十六条实施对象:甘肃、河南、云南、青海、宁夏、四川、内蒙古、陕西、贵州、河北、山东等省份2022年普通高职(专科)院校分类招生考试被我院录取并报到的考生。

  第十八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应当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应当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二十条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每学期开学时,考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第二十二条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同时,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还可依照有关规定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二十三条 考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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