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生活随笔

人类一败涂地 – 副本

  《地球的漫长午后》最初是布莱恩·w·奥尔蒂斯在1962年写的《温室》系列。该系列由五部中篇小说组成,曾获得1962年雨果奖最佳短篇小说奖。1979年奥尔蒂斯访华并被接见,这是中国科幻史上的一件大事,在那个科幻创作沉寂的年代具有非同寻常的历史意义。他编撰的科幻研究著作《亿万年的狂欢》也是科幻研究者的必读之作。在中国,他的作品大多出现在八九十年代的各类世界科幻选集里,所以老一辈的科幻迷可能对这个名字感觉更亲切。

  不得不承认,奥尔蒂斯的小说之前只看过《哈利·孔亚》三部曲,所以我对他作品的印象大概是:文笔细腻,立意宏大,善于用严谨的设定展现小说中不同世界的史诗感。所以当我读到《地球上的漫长午后》时,对我内心的冲击无疑是颠覆性的——有点类似于看到克里斯托弗·诺兰导演的《Tik Tok的土味》短片。

  想象一下几亿年后的地球:由于太阳辐射的变化和地球停止转动,所有的哺乳动物都遭到了灭顶之灾——哺乳动物,当然包括所有的人类。植物成为了这个新地球上的绝对霸主:它们无所不能,有的甚至进化出了航行too 空的能力,用丝网在地球和月球之间建造了一个“too 空电梯。幸存的人类甚至智力退化,几乎回到石器时代。他们组成了一个弱小的母系氏族,小心翼翼地在绿色杀手中挣扎求生。

  小说一开始,一个人类聚居地遭到嗜血植物的袭击。据说是个聚居地,成员只有18个,有11个是几岁的孩子;这场战斗在序言中干净利落地结束了,一个五岁的小女孩被植物绑架并吞食。就残忍而言,它几乎立刻让我们想起了《进攻的巨人》,但相似之处也就到此为止了。然后整个聚居地分崩离析,主人公格伦因为意见不合而被流放,在这个冰冷的绿色世界里挣扎求生。其实之后的故事就有些乏善可陈了:格伦在路上遇到了另一个部落的女孩阿特莫尔(花瓶角色),一群渔夫部落的胖子(小丑),还有一只阴险狡猾的“魔菇”——一只寄生在格伦身上,可以通过心灵感应与格伦交流的智慧羊肚菌。人类文明过去的片段(一个宣传机器人)短暂出现,喊着民主、投票等含义不清的话,立刻像垃圾一样被丢弃。主角都在这里了,读者可能会自己想出更精彩的情节。

  乍一看,这部小说有明显的缺点。除了描写植物的笔墨,几乎没有文学性。不要指望它会突然出现像科马克·麦卡锡那样引人注目的风景描述,也不要指望会有莱姆式的妙语。它也是一部的作品,并没有像《最后的幸存者》那样复杂的人物性格和令人难忘的细腻的心理刻画。奥尔蒂斯小说中的植物杀手抢了主角的风头,让人类无论是剧情还是形象都彻底变弱。在1971年版的封面上,有一对在丛林中攀爬的男女,他们身材匀称,接近,但这其实是一种欺骗——这个故事不会让你想起埃德加·巴勒斯笔下聪明强壮的泰山。

  就一部科幻小说而言,它的奇思妙想远大于科学——想到在《海利科尼亚》中,奥尔蒂斯曾经花了大量的时间详细描述了行星的运行对气候的影响,似乎有些不可思议。《良心问题》的作者詹姆斯·布利什(James Blish)毫不客气地认为,地球上的漫长下午忽略了物理学的基本规则。其实不需要Blish贴心的为我们指出这一点。认真的科幻迷会觉得这个故事其实挺不靠谱的:植物作为生产者,光合作用就能活得好好的,哺乳动物作为捕食者,已经崩溃了。为什么要走这么奇怪的进化路线?更别说灵活的捕食能力大大增加了自身的能量消耗。

  但是,请注意,以上所有的批评都只是简单地建立在今天人们已经习以为常的规则上。我们不应该忘记,批评的历史是一系列的重新评价和重新评价。如今读者对科幻小说越来越严格的态度无疑是市场竞争的结果——膨胀的书架和皱缩的钱包正迫使读者严格筛选成千上万的科幻小说。这是有道理的,但是评价文学作品的标准越简单明了,就意味着越死板固执,最终让我们错过了很多意想不到的快乐。

  看完《地球的漫长午后》,我们永远不会忘记奥尔蒂斯笔下那些令人眼花缭乱的奇异植物:燃烧的骨灰盒,能从阳光中积聚能量,并将其转化为火焰;轻巧纤细,靠蜘蛛丝穿梭于地月之间;长到覆盖整个岛,真的说明了什么是巨型榕树。与约翰·温德姆笔下的吸血树相比,它们是真正的绿色噩梦,足以让你害怕窗台上的君子兰。

  大榕树在满足营养攻击的范围内尽量向外扩张,高高地站在无地之地的流亡者之上,成为黑暗的一方。在最外面的树枝上,有一层异常浓密的叶子,像随时会溅落的海浪一样向敌人展开,尽可能地延伸,尽可能地隔绝阳光。为大榕树欢呼的是生活在森林缝隙中的生物:诱捕草,盒子里玩偶般的精华,浆果的愿望,致命的滴水之唇,等等。它们在这棵参天大树周围徘徊,就像永不停歇的看门狗。

  当然,我们可以把这段话当作一部玄幻小说的普通奇观描写。但它几乎是理查德·杰弗里斯的《伦敦消失后》(1885)的翻版。光看题目就能猜到这是个什么样的故事。书中冷清的伦敦是这样的:

  从荒野和排水管中孕育出来的水草在草原中蔓延扩张,一阵狂生破坏或占据了原本娇嫩草本生长的地方。与此同时,快速生长的覆盆子使它们多刺的匍匐草本植物从灌木丛中蔓延得越来越远…

  奥尔蒂斯评论道:“当杰弗里斯笔下的人物出现在这个狂野的场景中时,故事的趣味性就消失了。他作品中的人物不如他的植物有活力。”这个评价乍一看像是批评,但几乎可以一字不差地转移到他自己的作品上。故事的核心人物真的那么重要吗?奥尔蒂斯在《一亿年狂欢》第一章中花了大量的时间描述哥特小说和玛丽·雪莱,第二章接下来是爱伦·坡。作为一部科幻史上的作品,他的态度不言而喻:他强调作品的思想、气质和风格。他是这样评价雪莱的《最后一个人》(1826年)的:

  这种对腐烂的痴迷令人震惊。来自弗兰肯斯坦的冲动像癌症一样增长,直到一个尖锐的反应发生。一旦在极其罕见的情况下使用,就会谴责整个人类。这是人类群体被放逐和灭绝的命运,而不是个体的命运。

  当奥尔蒂斯谈到坡的《阿瑟·戈登·皮姆历险记》(1838年)时,我们终于确认,地球上那个漫长的下午至少有一个灵感来自坡。其他科幻史上的作家,比如Adam Roberts,肯定不会花那么多宝贵的篇幅在坡的《皮姆》(奥尔蒂斯称他为“异化的人”)上:至少不会用整整一章来解释这样一个语境。《亚瑟·戈登·皮姆历险记》中察拉尔岛上的野蛮与恐怖,与地球漫长午后的永夜中的半球如出一辙。沿着这条线索,我们可以追溯到柯勒律治的《古船颂》(1797)或H G .威尔斯的《摩洛岛博士》(1896)。

  我不是说这本书的妙处在于书包——但我们必须认识到,老迪斯对科幻及其历史有一套完整的标准,并且会有意识地用这套标准来约束自己的写作。像这样的作家和文学史家,在创作中很难抗拒与文学史对话的诱惑。除了上面提到的起源,你甚至可以认为那些杂草丛生、变异的植物就像是对奥尔德斯·赫胥黎和威尔斯对未来忧心忡忡的预言的回应,而小说后半部分出现的智慧海豚则有《格列佛游记》的影子。而且我更喜欢这部小说的结局。魔菌打算借助天竺的力量飞到泰空去,在银河中播撒自己的种子,传播自己的种族;格伦拒绝了他的邀请,回到了黑暗森林:

  小说中的格伦对人类过去的辉煌历史不感兴趣,也无意重铸人类的辉煌。他确实有可能做出这样的选择——但不如说老迪斯为这一刻做了漫长的准备。最后忍不住跳进正文,给小说加一点“弃智”。尼尔·盖曼在为该书撰写的推荐序列中敏锐地意识到了这一点:

  如果这个故事发生在20世纪60年代初的美国科幻小说中,那么格伦将探索宇宙,恢复人类的智慧,让动物重返地球。而Oldys则在我们面前标榜了一个镜头,把上面的都稍微展现了一下,拒绝了这样的结局。因为《地球的漫长午后》描述的不是人性的胜利,而是生命的本质…布里安·阿尔迪斯用文字告诉我们,其余的都是空空,甚至智力也可能是一种负担,需要依附于其他存在物。归根结底,同样无足轻重。

  这个判断再准确不过了。黑暗恐怖的丛林很可怕,但也很迷人。飞离垂死的星球,在群星间延续人类文明的香火,是科幻小说的正途;但掉头走回丛林,选择只存在于潜意识中的噩梦相伴,也是一条科幻的道路,一条绝望的道路,历史同样漫长。地球上漫长的下午选择了后者。我们可以骄傲地宣称,人类被打败的世界之所以可爱,只是因为它有那么多残忍、迷人、栩栩如生的怪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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