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生活随笔

威海人事考试信息网(威海市人才网官网)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2006年度全省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6]8号)精神,市直、市(区)和镇机关招考部分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六)报考市级机关须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报考市(区)、镇机关须具有大学专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大学专科毕业证书应在2004年12月31日前取得);

  (七)200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户口不限,其他报考人员均需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

  已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含选调生)不能报考;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单位;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在2005年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报名。全市公务员招考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现场认定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06年4月19日—23日;查询时间:2006年4月20日—25日;报名网址:(威海人事考试信息网);现场认定时间:2006年4月24日—26日。

  具体办法:(1)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并下载《威海市2006年考录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确认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确认,不能更改。(2)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确认结果。(3)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下载打印《威海市2006年考录公务员准考证》主证,按要求到指定的地点办理认定手续。现场认定地点:市直机关、环翠区机关、检察院系统和质监系统认定地点设在威海人才市场,荣成、文登、乳山认定地点设在各市人事局。现场认定时,报考人员需递交本人手工填写的《威海市2006年考录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威海市2006年考录公务员准考证》主证。现场认定无误的,交纳考务费,办理相关手续。考务费为80元(每人每科40元)。报考人员可委托他人(受委托人应持委托人亲笔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代办现场认定手续,责任自负。逾期不到现场办理认定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人员现场认定后,于5月11日至5月13日上网打印准考证副证。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考生家庭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考生家庭所在县(市、区)扶贫办开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免收考试考务费,其面试、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对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l人的,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

  (二)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进入面试的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后,需向组织、人事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 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非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提交笔试准考证主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提交笔试准考证主证、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身份证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定向、委培毕业生还应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面试前2天仍未向组织人事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考试地点在准考证注明。笔试结束后,按申论占6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予以公布。在确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根据录用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计划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含)—14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15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部门或职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按照中央和国家有关规定,由我省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到农村、社区服务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报考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加4分。上述人员在进行现场认定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到西部或农村社区的报到证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社区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党委政府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由市级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并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机关工作的相关素质。面试时间为6月6日,面试地点另行通知。按省的规定,面试考务费为每人70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分招考部门或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考部门和职位,进入考核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报考同级机关进入考核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核范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进入考核范围人员确定后,由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根据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按计划录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考核、体检。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和应回避等全面情况。如招考部门录用计划中末位出现2人以上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体检按照省人事厅、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5号)进行。如经考核、体检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经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审核同意,可从其他进入该职位考核范围人员中依次递补。

  经考核、体检合格拟录用的人员,要进行7天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报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发给《公务员录取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的有关手续。新录用人员,应按规定接受培训。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任命职务,并根据确定的职务和级别确定其工资;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被录用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可在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

  咨询电话:威海市人事局5303726;荣成市人事局7561262;文登市人事局8452057;乳山市人事局6654170;环翠区人事局5223594。

  招考部门 招考人数 相关要求威海市重点项目管理办公室 3 经济专业2人;财政金融专业1 人威海市国土资源局三区分局 2 中文及相关专业1人,本科以上学历;

  威海市统计局 1 统计、会计或经济专业威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 法律专业或具有律师执业资格1人;

  计算机技术专业或网络工程专业1人威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 经济管理专业荣成市市直机关 6 计算机专业3人,本科以上学历;

  其他不限乳山市市直机关 8 乳山市镇机关 15 环翠区区直机关 8 财经专业2人,本科以上学历;

  其他专业不限,本科以上学历荣成市人民检察院 2 会计专业1 人,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2009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09]6号)精神,2009年全市各级机关和部分驻威省垂直管理部门公开招考公务员,部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招考工勤以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报考市公安局、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局)人民警察和检察院系统法警职位的,要求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重度平跖足;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或裸眼视力均在4.6以上且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25%。

  (五)报考市公安局、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局)人民警察和检察院系统法警职位的,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之间(1978年2月18日至1991年2月18日期间出生);报考法院系统审判执行职位和检察院系统检察官职位的,年龄在23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3年2月18日至1986年2月18日期间出生);其他人员年龄在18周岁至35 周岁之间(1973年2月18日至1991年2月18日期间出生);

  (六)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9年应届专科毕业生);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部门或单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5-2008年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在我省县级(含)以下机关工作五年(含试用期)以上的县级以下机关公务员可以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职位,其他已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能报考。

  具体办法:(1)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资料,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确认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确认,不能更改。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2)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确认结果。(3)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按省的规定,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和《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两表合为一张,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09年3月10日- 14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可以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在网上初审通过后至网上缴费截止之日前,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威海市人事考试中心(市政府6号楼三楼)办理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l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报考市公安局和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公安专业职位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二)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后,需向组织、人事部门提交下载打印的《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1 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与报名时上传照片同底版)及本人其他相关材料。其他相关材料包括: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对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市公安局、市森林公安局人民警察和检察院系统法警职位的,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按要求进行身体初检。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向组织人事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由山东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2007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07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公务员的,笔试总成绩加4分,其中报考镇机关公务员的,笔试总成绩加8分。上述人员网上初审通过并缴费后至2月28日前,携带有关证件到威海市人事局录用流动科(青岛北路28号卫生大厦806室)办理确认手续。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和服务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人员,经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确认并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乡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09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

  笔试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报考市公安局和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局)人民警察的,笔试需加试公安专业科目考试。公安专业科目考试用书为公安部编写的《公安基础知识》。

  考试地点在准考证注明。笔试结束后,报考市公安局和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局)人民警察的按申论占35%、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35%、公安基础知识占30%的比例,报考镇机关人员按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70%和30%的比例,报考其他机关人员按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予以公布。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根据录用计划和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计划在10人(不含)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14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笔试成绩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部门和职位,取消录用计划;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采用百分制计分。报考乡镇机关人员的面试试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本市乡镇机关的特点命制。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5倍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报考同级机关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报考市公安局和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局)人民警察的,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5倍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的人员。体能素质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主要测查报考者的身体素质是否符合公安工作的需要。测评成绩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

  测评的项目为男、女10米×4往返跑,男、女立定跳远,男1000米、女800 米长跑,男引体向上、女仰卧起坐。体能素质测评按4个项目各占25%的比例,采取百分制方法,合成应试人员体能素质测评成绩。体能素质测评达标分数线为40分(含)。40分以下的,取消录用资格。如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的人员体能素质测评均未达标,则该职位录用计划取消。体能素质测评的要求和计分标准,按人事部、公安部和省人事厅、公安厅有关规定执行。体能素质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

  体能素质测评合格人员进入考核政审、体检范围。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核政审、体检范围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

  进入体检考察政审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录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如同招考部门同一录用职位中末位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经体检、考察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体检、考察。对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经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可从该职位其他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中依次确定递补对象。

  市公安局和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局)招考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其他机关公务员体检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

  考察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市公安局和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局)招考人民警察考核政审工作人员的组成、考核政审的内容和要求、考核政审的办法,执行公安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考核政审办法》规定。

  经体检、考察合格,由市组织人事部门进行7天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录用意见,填写《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报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对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经批准录用的人员,市组织人事部门颁发《公务员录取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有关手续。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按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予以任职,确定工资,录用的人民警察评授警衔;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新录用人员应按规定接受培训。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管理机构、公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公务员主管机关无关。

  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资讯:山东公报名缴费需要在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或山东人力资源与环境保障局网上进行,威海公报名缴费需要在威海人事考试信息网或威海人力资源与环境保障局网进行。

  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需要在规定的时间登录威海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供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

  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l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其他职位。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按指定的日期、地点和程序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14年山东省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为适应新形势下文化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威海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拟从全省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选调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3.已进行公务员(参照管理)登记手续,现任科员职务,具有二年以上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4年9月22日为截止日期;

  构成应回避亲属关系的;正在从事涉及国家安全或重要机密工作的;尚在试用期内的;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有其他影响任职使用问题的。

  报名方法: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限内登陆威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威海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箱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人员请按通知要求,携带本人相关材料及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经现场资格确认合格后,发放笔试准考证。相关材料主要包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二代身份证、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的《威海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初审合格人数达不到计划选调人数3倍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选调计划(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资格。

  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问题能力和适应岗位工作方面的能力。笔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在笔试准考证注明。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予以公布。根据选调计划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选调计划和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职位,取消选调计划;达不到计划选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适应岗位工作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等方面能力。面试采取百分制评分办法,由考官当场评判,按照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综合计算平均分的方法确定考生面试成绩。全部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取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不足70分的人员,取消选调资格;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同一选调职位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选调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报考人员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除特殊情况经批准外,体检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根据选调职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并对其资格进行复审。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选调手续,不能在规定时间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选调资格。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及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而造成选调职位空缺的,经研究同意后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1.相关信息在威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威海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门户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全市面向社会、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试录用公务员和从在基层工作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2.资格初审:招考单位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含节假日)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

  报考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威海监狱人民警察职位的,在提交报考信息后请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待网上出现“基本符合条件,请到指定地点身体初检”的提示后,于2014年5月29日-6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00)到指定地点(具体地点见附件3《2014年威海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进行身体初检。报考人员进行身体初检时,须提交网上报名序号、本人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与报名时上传照片同底版)。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身体初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2014年5月30日9:00-6月3日16:00登陆威海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供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4年6月17日9:00-6月20日16:00登陆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缴费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l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威海市其他职位,因报考人员原因通知不到的,由报考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报考公安机关和森林公安机关公安专业职位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按指定的日期、地点和程序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14年威海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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