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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用品(一次性用品进货渠道)

  “新限塑令”发布以来,天津市全面落实国家要求,不断加大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整体推进力度,圆满完成《天津市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规定的2020年阶段性任务。在加强源头控制、推广替代产品、规范回收利用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天津没有发现超薄塑料袋。城市建成区内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包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览活动不再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餐饮业不再使用一次性塑料吸管。“多领域、全链条、广泛参与”的塑料污染治理新格局初步形成。

  为不断深化我市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在336000、336000的基础上,制定了《国家塑料污染治理2021年工作要点》(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细化了2021年工作任务和重点措施,确保我市塑料污染稳步治理。

  天津市塑料污染治理2021年工作要点》是“新限塑令”发布以来我市首个年度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要点,涵盖4个方面41项主要任务和措施。

  第一,实施禁止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政策。今年,市主管部门将继续对2020年完成的禁塑任务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力度不懈怠,对发现的禁塑产品“死灰复燃”、不法商贩逃避检查等问题,将采取更加严厉的行政处罚措施。同时,各部门将研究制定相关政策,为全市在2022年底前实现“禁止销售含塑料珠的日化用品”和“全市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制品”提前做好安排,确保禁放平稳过度,逐步改变市民消费习惯。

  二是有序推进塑料替代品应用。在支持企业绿色发展方面,在我市选择一批符合条件的城市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和可降解塑料产能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加快我市相关行业绿色产品认证,支持绿色产品供应。在促进替代产品消费方面,开展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活动,通过综合评价和动态调整,引导电子商务企业应用推广塑料替代品;开展可降解塑料薄膜的示范和推广;加快建立我市快递包装绿色产业联盟,推进快递绿色包装产品规模化应用。

  三是加大塑料废弃物的规范化回收处理。继续组织开展船舶和港口污染物接收、转移和处置联合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做好包括塑料在内的船舶垃圾处理工作;在商业领域推广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和回收报告;加强塑料回收利用处置等关键环节的环境监管,将源头控制与入海防治有效衔接;进一步完善废旧农膜和废旧渔网回收体系;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监管,稳步推进以焚烧发电为主的生活垃圾处理方式。此外,该市将继续增加运送设施,并在办公楼、机场、车站、港口和码头等有大量塑料废物的地方增加清除和运输的频率。

  四是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宣传引导。统筹我市各部门和主要新闻媒体,综合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渠道,加强对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成效和典型经验的相关政策解读和宣传报道;加强网上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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